第六章   门窗及木机构工程

一、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。不论采取何种操作方法,均按定额执行。

二、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:

一类:红松、水桐木、樟子松。

二类:白松(方杉、冷杉)、杉木、杨木、柳木、椴木。

三类:青松、黄花松、秋子木、马尾松、东北榆木、柏木、苦楝木、梓木、黄菠萝、椿木、楠木、柚木、樟木。

四类:栎木(柞木)、檀木、色木、槐木、荔木、麻栗木(麻栎、青刚)、桦木、荷木、水曲柳、华北榆木。

三、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、二类木种为准。如采用三、四类木种时,木门窗制作,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、机械乘以系数1.3;木门窗安装,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、机械乘以系数1.16;其他项目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、机械乘以系数1.35

四、本定额板、方材规格,分类如下:

项目

按宽度尺寸比例分类

按板材厚度,方材宽、厚乘积

板材

3×厚

名称

薄板

中板

厚板

特厚板

厚度(mm

18

19~35

36~65

66

方材

宽<3×厚

名称

小方

中方

大方

特大方

宽×厚(cm2

54

55~100

101~225

226

五、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。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,应增加抛光损耗,板、方材一面抛光增加3mm;两面抛光增加5mm;圆木每m3材积增加0.05m3

六、定额中木门窗框、扇立梃断面取定如下表:

木门窗框、扇立梃断面取定表

项目

门窗类别

竖框

扇立框

定额取定断面(mm

截面积( cm2

定额取定断面(mm

45×100(镶板门)

38×60(胶合板门)

45×110(半玻门)

35×100(纱扇)

截面积( cm2

45

22.8

49.5

35

无纱(扇)门

60×100

60

带纱(扇)门

60×120

72

自由门

半玻

70×130

91

55×125

68.75

全玻

75×145

108.75

 

 

 

 

无纱(扇)单层窗

60×90

54

45×60

35×60(纱扇)

27

21

带纱(扇)单层窗

60×110

66

无纱(扇)双层窗

50×110

55

40×58

30×48(纱扇)

23.2

14.4

带纱(扇)双层窗

50×95

47.5

百页窗

50×80

40

15mm(板厚)

 

天窗

50×100

50

45×60

27

推拉窗

60×100

60

40×55

22

圆形、半圆形窗

60×90

54

45×60

27

七、设计规定断面与定额取定的断面不同时,应按比例换算。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(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),扇料以立梃断面为准。换算公式为:

设计(断面)材积=定额材积×设计断面(加抛光损耗)/定额取定断面

调整材积=设计(断面)材积—定额取定材积。

计算结果为正值,增加木材;计算结果为负值,减少木材。

八、本顶额普通木门窗、天窗,按框制作、框安装,扇制作、扇安装分列项目;厂库房大门、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、扇安装分列项目。

九、定额中的普通木窗、钢窗、铝合金窗、塑料窗、彩板组角钢窗等适用于平开式、推拉式、中转式,上、中、下悬式。

十、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,均执行本定额,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点的运输另行计算。

十一、铝合金门窗制作兼安装项目,是按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编制的。加工厂至现场堆放点的运输,另行计算。

十二、铝合金地弹门制作(框料)型材是按101.6mm×44.5mm,厚1.5mm方管编制的;单扇平开门,双扇平开窗是按38系列编制的;推拉窗按90系列编制的。如材型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定额规格不同时,可按附表调整铝合金型材用量,附表中“()”内数量为定额取定量。

十三、铝合金及不锈钢门窗、铝合金卷闸门(包括卷筒、导轨)、彩板组角钢门窗、塑料门窗、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(门窗成品包括五金配件再内)。由供应地至现场的运杂费,应计入预算价格中。

十四、玻璃厚度、颜色、密封油膏、软填料,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。

十五、铝合金门窗、彩板组角钢门窗、塑料门窗和钢门窗成品安装,如每100m2门窗实用量超过定额含量1%以上时,可以换算,但人工、机械用量不变。

十六、钢门,钢材含量与定额不同时,钢材用量可以换算,其他不变。

十七、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,可以换算,其他不变。

十八、定额未包括脚手架费用,在安装时如需要搭设脚手架,另按第三章定额及规定计算。如用工具式脚手架,每100m2可计入跳板材0.005m3

十九、各门窗与结构体只包括一般的固定(嵌木砖,用钉固定),如设计要求不同时,可以另行计算。

二十、各定额项目内,均未计算成品保护费用,如必须采取遮盖门窗口、粘贴带等方法保护门窗防止变形或污染时,其费用另行计算。

二十一、木门窗框安装定额是按先砌砖后立口考虑的。如采用先立口后砌砖施工方法,每100m2门窗面积增加立门窗口的支撑材0.05m3

二十二、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,弹簧门、厂库大门、钢木门及其他特种门五金铁件表仅作备料参考。如设计规定不同时,应以设计规定为准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门窗制作、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:

1.各类门、窗制作及安装工程量均按门、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。其中无框厂库房大门、特种门按设计门窗外围面积以m2计算。

2.连窗门的工程量按窗与门合并计算,套连窗门定额。

3.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。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准。

4.门窗扇包镀锌铁皮工程量,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;门窗框包镀锌铁皮、钉橡皮条、钉毛毡按图示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。

5.钢门、窗安玻璃按其洞口面积以m2计算。钢门只有部分安玻璃时,按安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计算。

6.铝合金门窗制作、安装,铝合金、不锈钢门窗、彩板组角钢门窗、塑料门窗、钢门窗安装,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。

7.卷闸门安装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m2计算。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,小门安装以个计算。

8.不锈钢片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m2计算;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。

9.木百页窗框制作及安装工程量均按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。定额中已包括木百页片,不另计算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木结构制作、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:

1.木屋架的制作、安装

1)木屋架的制作、安装工程量,不论圆、方木屋架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材料体积以m3计算。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外计算。

2)方木屋架一面抛光时增加3mm,两面抛光增加5mm;圆木屋架抛光时按屋架抛光后木材体积每m3增加0.05m3。附属于屋架的夹板、垫木及钢拉杆等已计入相应的屋架制作定额项目中,不另计算。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、支撑等,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。

3)钢木屋架制作、安装工程量,应区分圆、方木钢屋架,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。屋架下弦角钢、钢拉杆及附属于屋架的夹板、垫木等均已计入相应的定额项目中,不另计算。

4)屋架的马尾、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,应并入相连接的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。

5)屋架的制作、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,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。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。

2.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、支撑等如为方木时,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.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;单独的方木挑檐,按矩形檩木计算。

3.檩木按竣工木料以m3计算。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,如设计无规定者,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。如两端出土,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;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,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%计算。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定额项目中,不另计算。

4.屋面木基层,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。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,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。

5.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,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,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 mm

6.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,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,其踢脚板、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,不另计算。

7.其他:

1)脸工程量按门、窗框的外围以延长米计算,双面钉贴脸者,其工程量乘以系数2

2)门窗披水条、盖口条均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。

3)暖气罩按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。

4)木搁板、木格踏板按图示板面尺寸以m2计算。定额内按一般固定考虑,如用角钢托架者,角钢应另行计算。